广东离婚冷静期怎么申请离婚
一、广东离婚冷静期怎么申请离婚
在广东申请离婚,首先要明确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这一期间不需要额外申请,只要按照正常的协议离婚流程走就会自动进入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诉讼离婚,即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有离婚冷静期的申请程序。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法定情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广东离婚冷静期执行情况
在广东,离婚冷静期按照相关执行。
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 从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来看,他们会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确保当事人知晓其权利和义务。
2.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三十日届满,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这一制度的执行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对家庭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有着积极意义。
三、广东离婚两孩怎么判
在广东,离婚时关于两个孩子的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孩子年龄方面
1. 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孩子会判给母亲,但是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孩子可能判给父亲。
2. 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等。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在抚养孩子上会有一定优势。
3. 孩子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着重考虑。
(二)父母抚养条件方面
1. 双方抚养能力相当的情况下,能为孩子提供稳定居住环境、良好资源、健康生活方式的一方可能更具优势。
2. 若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有行为,通常不利于获得孩子的。
总之,法院会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判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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