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据算不算合同
一、定金收据算不算合同
定金收据一般不算合同,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作为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
从性质上看,定金收据主要是对收到定金这一事实的书面确认。它通常仅表明一方交付了定金,另一方接收了定金,记录的是定金交付和收受的相关信息,如定金金额、交付时间等。
然而,若定金收据中不仅有定金交付的记载,还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的具体描述、价格、数量、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内容,且双方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此时的定金收据就具备了合同的性质,可视为合同。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定金收据满足合同的构成要件时,就可以起到合同的作用,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总之,不能简单地认定定金收据就是或不是合同,需根据其具体内容和双方意思表示来判断。
二、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具体依据及说明如下: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例如,一份合同的总价为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万元。如果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20万元,比如约定30万元,那么超出的10万元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只能就20万元按照主张权利,超出部分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处理,如作为预付款等。在签订合同约定定金时,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以确金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定金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涉及多方面要点:
其一,起算时间。一般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在定金合同中,如果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知晓该违约行为发生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其二,适用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定金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也是三年。在这三年期间内,权利人应积极行使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其三,时效中断。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等情形,,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四,时效延长。若存在特殊情况,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关注时效问题,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定金收据算不算合同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