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买房但一方还贷,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律师详解分割规则
婚后买房是许多夫妻的刚需选择,但若婚姻走到尽头,房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焦点,尤其是当婚后共同买房但仅一方还贷时,财产归属更易引发纠纷,本文从法律角度解析此类情况的分割规则,帮助当事人明确权益。
一、婚后共同买房的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也无论房贷由谁偿还,但以下情况可能影响认定结果:
1、产权登记情况:
-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直接认定为共同财产。
- 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判断。首付款是否来自个人婚前财产,或是否有书面协议约定归属(如赠与声明)。
2、还贷资金来源:
- 即使房贷由一方工资偿还,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还贷部分仍视为共同承担。
- 若一方用婚前存款或父母资助单独还贷,需提供明确证据(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才可能主张个人财产部分。
重点提示:
除非有特殊约定,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均属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均分或按贡献比例分配。
**二、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两种方式
**方式1:协商解决
夫妻可自行协商分割方案,
- 一方获得房产,补偿另一方折价款(参考市场价扣除剩余贷款)。
- 出售房产后平分售房款。
优势:灵活高效,避免诉讼成本。
**方式2:诉讼分割
若协商不成,法院将综合以下因素判决:
1、还贷贡献比例:
- 若一方长期用个人收入还贷,可主张多分相应部分,但需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否则仍按共同财产处理。
2、产权登记人:
- 登记在双方名下时,通常均分;登记在一方名下时,未登记方需证明共同购房合意。
3、子女抚养权归属:
- 法院可能将房产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保障子女居住权益。
4、双方经济状况:
- 若一方经济困难或无房居住,可能适当多分。
典型案例:
小王和小李婚后共同购房,登记在小王名下,小李用工资还贷5年(共还贷60万元),离婚时房产市值300万元,剩余贷款40万元。
共同还贷部分:60万元及其对应增值(60万÷总房款200万×300万=90万)属共同财产,小李可分得45万元。
剩余房产价值:(300万-40万贷款-90万已分割)=170万,原则上均分,双方各得85万。
综上,小李可主张45万+85万=130万元补偿款。
**三、离婚分割房产的注意事项
1、保留还贷凭证:
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收据等均可作为还贷证据,避免口说无凭。
2、书面协议优先:
若双方协商一致,建议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并公证,防止后续纠纷。
3、评估房产价值:
离婚时房产价值以当前市场价为准,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
4、父母资助需明确性质:
若首付款来自父母,需通过借条或赠与协议明确是借款还是单方赠与,否则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工资还贷,离婚怎么分?
- 首付部分归属支付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由双方均分。
Q2:房贷未还清,离婚时能否分割房产?
- 可以,通常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还贷,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Q3:婚后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 房产视为对孩子的赠与,夫妻无权分割,需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代管。
婚后共同买房涉及法律、情感、经济多重因素,提前明确财产约定(如签订婚前协议)是规避纠纷的有效方式,若已面临离婚分割,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个案证据制定最优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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