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能提起再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与仲裁机构可以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机构申请重新仲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提起再审。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重新仲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的条件是必须存在新的事实或证据,或者原仲裁裁决违法,严重影响公正仲裁。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原仲裁裁决存在上述情况,再审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与仲裁机构可以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机构申请重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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