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企业要公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因此,企业在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时,应当注明仲裁机构的相关信息,并在企业内外进行公示。对于外部公示,可以在企业门口、办公楼大厅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或者在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仲裁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以便劳动者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仲裁机构。
同时,企业还应当定期更新公示内容,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企业要公示的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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