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2万并已退赃怎么判
职务侵占罪涉案2万且已退赃,一般不会作为犯罪处理。根据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三万元以上,2万未达到此标准,通常不构成犯罪。
1.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所以仅从数额上看,2万未达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2.退赃情节的影响:即使后续相关标准发生变化,该数额达到了立案标准,退赃这一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退赃表现出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愿意弥补单位的损失,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从轻处罚。从轻处罚可能体现在降低量刑档次或者在本量刑档次内适用较短的刑期、较低的罚金等。
3.其他可能的处理方式:虽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该行为仍可能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内部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同时,单位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行为人返还侵占的财物,并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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