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钱不还怎么样要回来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要回来。
在他人借钱不还的情况下,要回借款可采取以下办法。协商,这是最简便快捷的方式。直接与借款人沟通,了解其不还款的原因,尝试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这种方式能避免伤和气,维持双方的关系。比如,借款人可能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友好协商,约定一个新的还款时间,给予对方一定的缓冲期。

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调解。可以找一个与双方都有关系且有一定威望的人从中斡旋,或者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调解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高效性,能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解决问题。
申请支付令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则适用于双方在借款时有仲裁协议的情况。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债权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债务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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