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府补助怎么填?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政府补助的填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补助的性质: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取得补助的相关文件: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当取得相关的文件,如政府补助的批文、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资金拨付文件等。
3、填写申报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填写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7 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小编总结: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政府补助的填写需要根据其性质和相关规定进行正确处理,企业应当取得相关的文件,并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政府补助的信息,需要注意政府补助的不征税收入范围,避免错误申报,如果对政府补助的填写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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