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就离职?这波操作到底亏了谁!
咱们今天聊个实在话题——公司不给你交社保,你一怒之下离职了,这事儿到底划不划算?别急着拍桌子,我先给你捋一捋这里头的门道。
很多小伙伴遇到公司不交社保,第一反应可能是:“这公司太坑了,我不干了!”但离职真的是最优解吗?其实未必,社保不仅仅是每个月扣你几百块钱那么简单,它直接关系到你的医疗、养老、生育、失业等一系列保障,公司不交社保,表面上好像你到手的工资多了那么一丢丢,但实际上你是吃了大亏的。
医疗保险断缴,万一生病了全部自费;养老保险中断,退休金可能缩水;生育保险用不了,生孩子都得自己掏腰包,更别说很多城市社保和购房、摇号、子女入学等政策挂钩,一断缴,这些资格可能就没了,公司不交社保,损失最大的其实是你自己。
那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直接离职是最冲动的选择,反而可能让你陷入更被动的局面,正确的做法是先和公司沟通,明确要求补缴社保,如果公司拒绝,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离职应该是最后一步,而不是第一步。
以案说法:小张的社保维权之路
小张在一家初创公司工作了两年,公司一直以“创业阶段资金紧张”为由没给他交社保,小张一开始觉得公司不容易,也没太计较,直到今年他突发疾病住院,花了三万多医疗费,才发现没有医保全部得自费,小张一气之下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赔偿医疗损失。
公司老板却说:“你自己同意不交社保的,现在反过来告我?”小张这才意识到,当初口头承诺吃了大亏,幸好他保留了工资条、劳动合同和工作聊天记录,最终通过劳动仲裁赢了官司,法院判决公司补缴两年社保,并赔偿小张医疗费的70%。
这案子告诉我们:口头承诺没法律效力,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公司不交就是违法,即使你曾经“同意”,法律也不支持这种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不交社保,离职不是唯一选择,甚至可能让你丢掉维权筹码。社保是你的法定权益,不是公司的“恩惠”,遇到这种情况,冷静三步走:
- 沟通:明确要求公司补缴;
- 取证:保留合同、工资记录、沟通记录;
- 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如果公司态度强硬,离职前务必拿到书面解除证明并要求经济补偿,你的权益不是“闹”来的,而是靠法律撑腰的,职场不易,但别用冲动给自己挖坑!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理清思路,下次遇到类似问题,别再傻乎乎直接离职啦!
不交社保就离职?这波操作到底亏了谁!,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