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闯红灯出车祸属于工伤吗
员工闯红灯出车祸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分情况判断。若员工在该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一般可认定为工伤;若员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
对于员工闯红灯出车祸的情况,如果经过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认定,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员工在此次车祸中不承担主要责任,比如对方车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员工虽闯红灯但在事故中责任较小,那么这种情况下员工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交警认定员工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员工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那么就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认定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保障的是职工在工作相关活动中因非自身主要过错而遭受的伤害,若员工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并承担主要责任,通常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或其家属若认为属于工伤,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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