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交社保,你的保障到底在哪里?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刘律师,今天想和大家聊一个看似普通却暗藏风险的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却不交社保,你可能觉得,“签了合同工作就稳了”,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很多朋友在入职的时候,可能因为对公司信任,或者怕提要求会失去工作机会,忽略了社保这个关键环节,有的公司甚至会说,“社保的钱直接发现金给你更划算”,听起来好像为你着想,其实却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社保不仅仅是每个月扣一点钱的事,它背后关联的是你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项几乎涵盖了一个人职业生涯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如果公司不给你交,表面上你到手的工资多了一点,但长远来看,一旦发生疾病、工伤或者到了退休年龄,你就会发现自己处于毫无保障的境地。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企业故意用这种模糊操作来降低用工成本,甚至逃避法律责任,从法律角度看,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并不因“双方协商”而免除,哪怕你自己签字同意“放弃社保”,这类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我曾经接触过一些案子,劳动者因公司未缴社保,生病时只能自掏腰包,维权时却困难重重。签劳动合同只是开始,社保才是那张真正的“安全网”,没有它,你不仅可能失去应急保障,还会在购房、子女入学等需要社保记录的情境中处处受限。
各位正在职场打拼的朋友,千万不要忽视社保的重要性。保护自己的权益,从关注社保开始。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在面临或怀疑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可以按以下步骤理性应对:
- 首先整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等,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与公司沟通:初步询问社保缴纳情况,最好保留邮件或书面沟通记录。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公司明确不缴纳,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甚至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放弃应有的权利。
社保是你应得的法律保障,不是企业的“可选项”。
附: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
职场之路,既要有冲劲,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签合同只是入场券,社保才是陪你走长远的“隐形铠甲”,不要因为短期的小利,牺牲长远的保障,法律始终站在劳动者一边,但也需要你主动去争取,希望每一位努力工作的你,既能勇敢追梦,也能踏实无忧。
愿你职场顺利,保障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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