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房产证怎么办
一、离婚后双方房产证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证处理方式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和房产的归属情况。
若通过协议离婚,且双方在中明确了房产归属,拥有房产的一方可凭、、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先进行析产公证,之后再申请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变更至自己名下。
若是诉讼离婚,会对房产进行判决。获得房产的一方可持法院生效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证等资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无需进行析产公证,登记中心会依据法院的文书直接办理。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需要先与贷款银行沟通。通常银行会要求还清贷款或者办理转贷手续,才允许变更。因为在贷款未结清时,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变更产权人可能影响银行债权。
如果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只能再次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重新判决房产归属,再根据判决结果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
二、离婚婆婆收回住房怎么办
离婚时婆婆收回住房,需根据住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情况来应对。
若住房产权登记在婆婆名下,婆婆是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决定是否让他人继续居住。这种情况下,若无特别约定,婆婆收回住房是合法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能无法主张继续居住。
若住房是夫妻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婆婆名下,但有证据证明购房款由夫妻出资,且有赠与、借名等约定,夫妻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争取权益。可收集、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主张对房屋的权利。
若住房是,婆婆无权单方面收回。此时应明确告知婆婆其收回行为不合法,若婆婆强行收回,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并要求婆婆停止行为。
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先与婆婆和配偶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和平解决。若协商无果,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怎么立户女方房产
离婚后女方立户并处理房产,分以下情况操作:
若女方名下有房产,立户相对简单。女方可携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立户手续。户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为女方办理新的簿,完成立户。
关于房产方面,若该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后其产权归属女方,无需分割。若为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已通过协议或判决明确归女方所有,女方凭借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若女方名下无房产但有落户地,比如投靠父母,可将户口迁至父母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到落户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
总之,离婚后女方立户及处理房产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到对应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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