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按以下情形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双方离婚给多久
夫妻双方离婚后,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此外,若子女成年后因主观原因(如不积极就业)导致无法独立生活,父母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抚养费给付期限可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咋办
夫妻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可选择。诉讼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家暴报警记录、协议、相关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可能调解和好,也可能调解离婚;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如或与他人、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若第一次,法院未判决离婚,可在规定期限后再次起诉。一般而言,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能性会增加,判决离婚的概率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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