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交社保,受了工伤还能索赔吗?
老张在工地干活时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腿骨折了,他忍着疼去找老板,老板却支支吾吾地说:“公司没给你交社保,你自己先去治,后面再说。”老张心里咯噔一下——没交社保,难道工伤就没人管了?
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误区。工伤认定的核心,在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事故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和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公司没给你交社保,只要你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依然属于工伤。
那问题来了:既然没交社保,工伤待遇谁出?
答案非常明确: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原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全部改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也就是说,公司“逃”了社保费,却逃不了工伤赔偿责任,甚至可能赔得更多。
现实中,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故意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以为能规避风险,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法律风险极高,一旦发生工伤,企业不但要承担全部赔偿,还可能被处以罚款、滞纳金,甚至被列入社会失信名单。
而从员工的角度来看,虽然法律保障你的权利,但维权的关键在于证据,你要能证明两点:一是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二是受伤与工作有关(比如事故现场照片、目击证人、医疗记录上写明工伤等)。
建议你这样做:
如果遇到单位不交社保又发生工伤,记住以下几点:
- 第一时间保存证据:事故发生后及时拍照、录视频,保留医疗记录,并尽快向用人单位书面报告;
- 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推诿,你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 协商不成可仲裁:如果单位拒不赔偿,不要犹豫,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 别忘了保留所有费用凭证: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票据,这些都是索赔依据。
相关法条附上: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小编总结:
工伤不交社保,绝不是企业可以推卸责任的借口。法律站在劳动者这一边,只要你证据扎实、程序合规,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主张自己的权利,依法缴纳社保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对员工的基本保障;而对劳动者而言,了解自己的权利、保留关键证据,才是应对突发状况最踏实的方式。
希望每一个辛勤工作的你,既能平安无恙,也能权利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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