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你的权利正在被悄悄偷走?
在职场上,有些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或规避责任,会采取“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的操作,很多劳动者或因缺乏法律意识,或因担心失去工作机会,选择默默忍受,但这其实是一种对劳动者权益的双重侵害,不仅违法,更可能让你的未来保障“悬在空中”。
想象一下:你每天准时上班、努力工作,却拿不到一纸合同,公司也从未给你交过社保,表面上好像“工资到手就行”,但实际上,缺少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意味着你失去了法律上的身份确认和基础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公司拒绝提供,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最多11个月),而社保不仅是养老、医疗、工伤等风险的兜底,更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不交社保,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发生工伤时无法报销、退休后没有养老金、生病时只能自费……
更现实的是,许多公司故意用“口头承诺”“拖延战术”来模糊责任,尤其常见于中小型企业或流动性高的行业(如餐饮、快递、销售等),有些老板甚至会说:“给你发现金更划算,社保交了也是扣你的钱!”——这是一种典型的误导,单位缴纳部分才是社保的大头,个人只承担一小部分,放弃社保,等于主动放弃福利。
不要以为“暂时不需要”就可以忽略社保,社保的连续性影响积分落户、购房资格、子女入学等长远问题,而缺少劳动合同,则意味着发生纠纷时(如拖欠工资、无故辞退),你可能会陷入举证困难的境地。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可以逐步采取以下行动:
- 先沟通保留证据:与HR或负责人书面沟通(微信、邮件等),明确要求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并保存记录。
- 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沟通截图、工牌等都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拨打12333或前往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补签合同、补缴社保。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拒不改正,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切记:沉默只会纵容违法行为,主动维权才是对自己负责。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逾期不订需支付双倍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不缴可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未缴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职场不是“江湖”,权利不能靠“忍”,公司不签合同、不交社保,绝不是“行业潜规则”,而是明明白白的违法行为,作为劳动者,既要认清自己的权益底线,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你的劳动值得被尊重,你的保障更不容打折。
希望每一个努力工作的你,都能走在光明正大的权益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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