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是一个重要且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对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将详细探讨相关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终止的这段时间。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无论是固定工资、奖金,还是兼职等劳务所得。例如,丈夫在公司工作每月领取的工资,妻子从事兼职工作获得的报酬,都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开办企业、个体经营等所获得的利润,以及投资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取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出资开办一家小店,小店的盈利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因这些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妻子创作的小说获得的稿费收入,即使是妻子个人的创作成果,但在婚姻期间获得的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部分,也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
准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非常关键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后通过特定方式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丈夫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在婚后进行了装修等增值行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丈夫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些赔偿或补偿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弥补,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例如,妻子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是对她身体伤害和未来生活影响的补偿,应归妻子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明确了财产的归属,属于个人财产。比如,父母在赠与合同中写明将一套房产只赠与自己的儿子,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通常也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像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男士专用的剃须刀等,这些具有特定个人使用属性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对于在离婚等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准确区分,才能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当夫妻关系终止,如离婚时,就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一定的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因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有权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例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时,双方都有平等的主张分割的权利。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也是重要的分割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女方的权益。如果子女跟随女方生活,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向女方倾斜,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比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女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可能会在房产分配上给予女方更多的份额。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也会被遵循。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的实际用途和性质,尽量不影响财产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价值。例如,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会根据双方的经营能力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还有,过错原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得一些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为了公平合理地处理财产问题,保障夫妻双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与个人财产的区分以及分割原则,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处理财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财产情况,如财产来源复杂、存在婚前婚后财产混同的情况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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