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没交社保,这笔钱能退给我吗?
“离职了才发现公司几个月没给我交社保,这钱能要回来吗?是退给我现金还是怎么办?”这可能是许多打工人突然发现的“惊吓”,别慌,今天就为你挖出真相。
首先必须明确一个核心原则:社保费用(特别是单位缴纳部分)不能以“退现金”的形式返还给员工个人,社保制度具有强制性,其设计初衷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长期基本权益,而非简单的储蓄或可随意变现的资产,单位缴纳的部分更是直接进入统筹账户,用于社会共济,个人无法主张退回。
但这绝不意味着你的权益打了水漂!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强有力的救济途径:要求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在你任职期间漏缴、少缴社保,无论你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也无论离职时是否发现,你都有权要求原单位为你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用。
- 补缴主体是公司:这笔钱主要由公司承担,包括其应缴部分及你个人应缴部分(公司需从你工资中代扣代缴的部分)。
- 补缴去向是社保账户:补缴的费用会按规定划入你的社保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和社保统筹基金(单位缴纳部分),修复你的社保缴费记录和权益。
- 个人无法申请“退保”:社保个人账户资金有严格的使用规定(如退休、移民定居、死亡继承等),在职期间的社保费不能因为离职而申请退还。
真实案例:小王去年离职后发现前公司有半年没缴社保,他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申请仲裁,最终仲裁裁决前公司必须为他补缴这半年的社保(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小王没有拿到现金退款,但他的社保缴费年限和账户金额得到了弥补,未来养老、医疗待遇有了保障。
📌 律师给你的关键行动建议
- 火速收集证据: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显示社保扣费情况)、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未依法缴费。
- 优先协商沟通:带着证据与前公司HR或负责人协商,明确提出补缴要求,书面(邮件、微信)留痕很重要。
- 寻求外部力量: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他们有权责令公司改正(即补缴)。
- 社保经办机构:向当地社保中心稽核部门投诉,申请社保费强制征收。
- 劳动仲裁/法院:若协商和投诉无效,可申请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离职后一年内),要求裁决公司补缴社保,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诉至法院。
- 警惕时效风险:维权行动要趁早,劳动仲裁和向行政部门投诉都有时效限制(通常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起算)。
📖 核心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为因社保问题主动离职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
离职后发现公司没交社保,“退钱”是条死胡同,但“补缴”是条康庄大道!法律强制规定单位必须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遭遇社保欠缴,你的核心权利是要求公司补足应缴费用,恢复你的社保权益记录,务必保留证据,及时采取协商、投诉(劳动监察、社保中心)或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社保是长远保障,积极追缴就是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别嫌麻烦,该跑的部门就跑,该较的劲就得较,你今天的行动,锁住的是未来几十年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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