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类型。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它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终止时间。
这种合同形式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劳动者来说,它提供了更强的职业稳定性和安全感。劳动者不必担心合同到期后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可以更安心地投入工作,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虽然看似在用人灵活性上有所限制,但实际上也有诸多好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通常会更有动力为企业长期服务,有利于企业培养和留住人才,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而且,稳定的员工队伍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
在法律规定上,满足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相应法定情形等。
当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