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解除合同赔偿多少
劳动法中对于解除合同的赔偿规定,需根据具体的解除情形来确定。
在劳动法中,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通常是没有赔偿的,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下的解除合同赔偿规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在遇到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时,建议劳动者及时咨询专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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