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了不交社保的承诺书,企业就能免责了吗?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专业律师朋友,咱们聊聊一个职场中挺常见的“坑”——企业让员工签“不交社保”的承诺书,听起来,这像是企业省钱的“小聪明”,员工为了保住饭碗,可能稀里糊涂就签了,但作为资深律师,我得说:这事儿可没这么简单!它背后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不仅企业可能赔得倾家荡产,员工的权益也会被无情践踏,来,跟我一起扒开这层“糖衣”,看看真相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不交社保的承诺书”?说白了,就是企业为了逃避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养老、医疗、失业等),强迫或诱导员工签一份书面协议,承诺“自愿放弃社保”,企业美其名曰“给员工多发点现金”,实则省下了大笔社保费用,员工呢?可能觉得“多拿钱是好事”,或者怕得罪老板,就签了字,但这就像签了个“定时炸弹”——这种承诺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为什么?因为社保不是“可选项”,而是国家强制企业履行的义务,任何形式的“放弃”,都违背了法律的底线。
我处理过不少类似案子,记得去年,一家小公司老板为了降低成本,让20多名员工签了“不交社保”的承诺书,员工们起初还高兴,以为工资多了几百块,结果呢?有人生病住院,医保报不了销;有人失业,领不到救济金,员工一怒之下告上法庭,企业不仅被追缴了所有欠缴的社保(加上滞纳金,高达几十万),还被罚款和赔偿员工损失,老板悔不当初,说“省小钱亏大钱”。核心问题在于,社保是员工的“生存保障网”,企业无权剥夺,就算员工签了字,法律也不认账——因为这相当于“胁迫”或“显失公平”,协议自动作废。
更深一层,企业这么干,风险远不止赔钱。企业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果社保欠缴金额大、时间长,老板会被认定为“恶意逃避”,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判刑,员工呢?签了承诺书,不代表“放弃权利”,反而可以随时反悔,要求企业补缴社保,我见过一些员工,签了字后忍气吞声,但一旦离职或出事,就拿起法律武器反击,企业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还毁了声誉。情感上,这更伤人——想想那些底层工人,辛辛苦苦干一辈子,就因为一张纸,老了没养老金、病了没保障,这不是寒心是什么?这种承诺书,本质是“毒药”,企业和员工都该避而远之。
职场不是“法外之地”,社保是国家给劳动者的“护身符”,企业想用一张纸就甩掉责任?门儿都没有!强制社保是铁律,任何“承诺放弃”都是无效的,企业和员工都该醒醒,别让短视毁了长远。
建议参考
如果您是企业主,千万别动“不交社保”的歪脑筋,合规经营才是王道——该缴的社保一分不少,反而能吸引人才、避免法律纠纷,如果您是员工,遇到企业逼您签这种承诺书,坚决说“不”!保留证据(如录音、微信记录),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找律师维权,别怕“丢工作”,法律保护您,维权成功率很高,平时多学点劳动法知识,防患于未然,权益是争来的,不是等来的。
相关法条
以下是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供您参考(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
-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朋友们,社保不是“可有可无”的福利,而是法律赋予的刚性权利,企业玩“不交社保”的花招,只会自食恶果——赔钱、罚款、甚至坐牢,员工签了承诺书,也别慌,法律永远站在您这边。核心就一句:社保必须缴,承诺书无效,维权要果断,希望这篇文章帮您擦亮眼睛,职场路上少踩坑,如果您有类似经历,欢迎分享,咱们一起用法律守护公平!(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注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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