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无房无贷怎么办
南京离婚无房无贷怎么办
在南京,如果夫妻双方时没有房产和贷款,那么在方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和财产,除一方婚前财产或一方因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双方各分一半。
2. 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拥有的财产,仍然归其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 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一方因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仍然归其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4.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因抚养子女、照顾一方老人等因素导致经济困难,可以要求另一方适当多分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或者在离婚后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原则仅供参考,具体分割比例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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