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的房子归属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发展,假买房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但随之而来的也日益增多。假离婚的房产归属问题,涉及到民法典、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本文将深入解析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假离婚的认定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并非感情破裂,而是为了骗取购房资格或其他利益而故意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仍然共同生活。在审理此类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离婚后仍共同生活;
2. 离婚前未分居或分居时间较短;
3. 离婚后仍共同抚养子女;
4. 离婚后仍共同使用夫妻共有财产;
5. 离婚协议约定不明确或条款与事实不符。
二、假离婚买房的性质
假离婚买房属于无效行为,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假离婚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假离婚买房的合同无效,房屋应依法归还给出卖人。
三、假离婚买房的法律后果
1. 无效合同:假离婚买房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返还房屋。
2. 归还房屋:房屋应返还给出卖人,买方无权占有或使用该房屋。
3. 损失:出卖人因假离婚买房遭受损失的,买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假离婚买房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假离婚买房的房屋归属可能有所不同:
1. 共有房屋:如果假离婚买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后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可协商分割或拍卖。
2. 善意第三人:如果买方不知情或有正当理由相信离婚手续是真实的,则其取得房屋不受影响。
五、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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