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还没有下来可以买卖房屋吗,房产过户哪些一定要拿到手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过户房屋产权要注意哪些事项,过户房屋产权要注意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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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房屋产权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
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
(七)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九)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十一)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十二)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
需要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屋如达不到交房条件,业主一般有权推迟收房。
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
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
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
这就是你的损失。
要避免这种损失,可以转守为攻,就是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建筑工程备案证是否已经办理,建筑规划是否已经验收,消防是否验收,水、电、气是否已经通了。
房屋的建筑质量有什么问题,总之,不收房的过错不在自己,这样才能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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