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地域管辖是什么?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地域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情况下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作为不服气的情况下,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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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地域管辖是怎样的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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