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有什么区别,驳回诉讼请求的法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及后果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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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驳回诉讼请求是你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维护,是实体问题,通俗说就是作为原告的你没有告赢。驳回诉讼请求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开庭审理,依据查清的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一种常见的判决形式。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
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
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
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
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6.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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