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离婚房贷怎么办
时房贷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房屋的归属以及的约定。
1. 如果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通常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房贷还款责任,并对另一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也可以通过分期支付等方式。
2. 若双方协商决定将房屋出售,那么用出售所得款项来偿还剩余房贷,如有剩余则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分配。
3. 如果贷款是以双方名义共同办理的,即使房屋归属一方,另一方仍可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还款责任,直到贷款合同的相关变更手续完成。
在处理房贷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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