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如何定罪量刑标准最新
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依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1.销售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是指农田减产 10%以上;“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通常指农田减产 30%以上;“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则指农田减产 50%以上。
在判定具体的定罪量刑时,会综合考虑销售伪劣化肥的数量、销售金额、造成的危害后果、犯罪人的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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