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148条最高罚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的食品受到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关于最高罚款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上限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会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确定。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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