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找哪个部门
财产保全通常向法院申请。
1. 向有的人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案件在哪一个法院审理,就向审理该案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阐明保全的理由、保全的金额以及所提供的等重要内容。
3.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裁定,并采取相应的,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的财产等。
在整个过程中,法院的审判部门和部门会协同合作,完成财产保全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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