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肠菌群不合格如何处罚
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处罚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
1. 一般来说,如果是食品企业的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可能会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所得、罚款等。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许可证。
2. 如果是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大肠菌群不合格,会根据具体的违法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处罚程度。可能会被要求停业整顿、罚款等。
3. 对于多次出现大肠菌群不合格,或者造成消费者健康等严重后果的,处罚力度会加大,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处罚的具体标准和幅度会由相关执法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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