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
是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中涉及的各种要求和规定。
1.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各类,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等的允许含量。
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哪些添加剂可以使用、使用量是多少。
3.微生物限量标准: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致病菌、腐败菌等微生物的数量进行限制。
4.营养成分要求:某些食品可能有特定的营养成分含量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营养需求。
5.生产加工卫生规范:包括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设备要求、人员操作规范等。
6.标签标识标准:规定食品标签上应标注的内容,如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
这些标准是根据科学评估和分析制定的,并且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新的风险认知不断更新和完善。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