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佣期间从事雇用活动中的雇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民事责任
在雇佣期间从事雇用活动中的雇工的,一般由雇主承担。
但如果雇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雇工。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雇主对雇工的工作具有支配和管理的权利,雇主通常从雇工的劳动中获得利益,因此雇主应当对雇工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同时,这也有利于保障能够及时获得。
这种责任承担方式在《典》中有明确的规定。雇主承担责任是一种,即不论雇主是否有,都要对雇工造成的。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造成的,雇主可以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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