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的,一般由雇主承担。
1. 如果雇员存在或者的,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雇员。
2. 雇主承担,即无论雇主是否有,都要对雇员的侵权行为负责。
3. 确定“从事雇佣活动”,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内容、方式等因素。
4. 比如,雇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的,通常会被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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