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先执行债务人还是担保人
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时没有明确的先执行还是的固定顺序。
1. 通常,如果人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实现的。
2. 但如果债务人财产难以查找或者不足以,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可能会人的财产。
3. 执行的先后顺序还可能受到担保类型的影响。比如,如果是,法院需要先对债务人进行执行,债务人确实无法履行债务时,才会执行一般的财产;而如果是,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谁的财产更便于执行,法院可能就会先执行谁的财产。
总之,法院执行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实现债权人债权的方式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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