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
学生在校内骨折,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1. 如果骨折是由于设施存在导致,比如楼梯损坏、操场地面不平等,那么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果是因为其他学生的行为造成的骨折,那么实施故意行为的学生及其需要承担责任。
3. 如果是学生自己不小心导致的骨折,且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那么学校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通过详细的调查和证据来明确责任归属。
4. 另外,如果学校为学生购买了相关的保险,也可能会根据承担一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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