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孩子抚养权要掌握哪些证据材料
在起诉中,争取孩子需要掌握以下证据材料:
1. 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如、氛围、周边教育资源等,证明您提供的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2. 自身经济状况的证明,包括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以显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孩子。
3. 自己的教育背景、职业稳定性等,表明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长指导。
4. 与孩子的亲密关系证据,例如与孩子相处的照片、视频,孩子愿意跟随您生活的意愿表达等。
5. 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对方有不良嗜好、犯罪记录、行为等。
6. 自己能够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其他证据,比如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等。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收集要合法合规,且真实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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