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借款和偿还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归还借款和偿还借款在含义上没有本质区别。
“归还借款”侧重于强调将所借的款项如数交还给出借人,更加强调行为本身,即把借款交回。
“偿还借款”除了有交还借款本金的意思,有时还可能包含支付借款期间产生的等相关费用。它更侧重于从经济责任的角度来描述的行为。
在实际使用中,这两个表述的具体含义可能会因语境和使用者的习惯而略有不同,但总体上都表达了履行对出借人的义务,将所借的资金返还的意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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