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不换符合法律吗
“不退不换”的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符合法律。
1.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
2.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
3. 除非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商家在销售商品前,已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商品存在的瑕疵,且消费者在知晓的情况下仍然愿意购买,这种情况下商家可以约定“不退不换”。
总之,“不退不换”不能一概而论地成为商家逃避责任的借口,消费者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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