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般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 ,如身份证、簿等,用以证明的身份。
2. ,证明双方存在。
3. 证明的证据,比如一方存在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虐待、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证据。
4. 涉及问题的,要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等,以确定子女的身份和年龄,以及能够证明自己能力和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5. 的证据,像、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以便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6. 方面的证据,若存在,需提供相关借据、债务用途等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证明材料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院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在准备起诉的材料时,建议咨询专业,以确保材料的充分和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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