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范围有哪些
消费者协会投诉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例如商品存在缺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等。
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商家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夸大、虚假的宣传,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价格欺诈,如不明码标价、价格虚高、不合理的价格变动等。
售后服务不到位,商家不履行售后承诺,对消费者的维修、退换货等要求拖延或拒绝。
消费合同纠纷,条款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或者商家违反合同约定。
消费环境和设施问题,例如消费场所存在、卫生条件差等。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和个人信息,如侮辱消费者、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总之,只要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自身受到,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