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达标的物理危害有哪些方面
食品安全不达标的物理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异物混入:如玻璃碎片、金属碎屑、石头、木屑等,这些异物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口腔、喉咙、胃肠道等造成划伤、刺伤等伤害。
包装材料破损:食品包装破裂或损坏,可能导致外界进入食品,同时破损的包装材料也可能成为食品安全的隐患。
加工设备部件脱落:在食品过程中,设备的零部件如螺丝、垫圈等脱落进入食品,被误食后会带来身体损伤。
储存运输不当:在储存和运输环节,如果食品受到挤压、碰撞等,可能会导致食品变形、破碎,产生物理性危害。
食品结块或凝聚:某些食品如粉状、颗粒状的产品,因保存不当发生结块或凝聚,影响食用品质和可能造成吞咽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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