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司法实践中,追加为被人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
1. 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这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重要前提。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资金流向、夫妻双方的共同经营活动记录等。
2. 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说明追加的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 执行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追加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夫妻一方的债务都可以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如果债务明显属于个人债务,且没有证据表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追加。
此外,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操作和审查标准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专业,以获取更准确和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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