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怎么办呢(被执行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因为张老师曾经是该公司的股东,所以张老师觉得很委屈,因为原公司的债务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我的股份已经转让了,公司的债务与我无关,但已经加上去了,财产可能很快就会被查封拍卖。我应该怎么办?
张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可以通过提起执行异议诉讼来解决。
那么,什么是执行异议诉讼?
执行异议诉讼是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如果通过诉讼证明不应当追加并取得胜诉判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执行异议案件判决结果与执行异议裁定相反的,执行异议裁定无效。”
据此,追加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将无效,无需担心财产被执行。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现行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对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不予执行执行标的的,异议裁定无效。申请执行人反对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执行标的准许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无效,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或依职权执行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当事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标的物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驳回裁决。外界或者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作出裁定。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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