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毒贩在中国被判死刑(在中国处死的韩国毒贩)
“得罪中国者,无论远近,都会受到惩罚!”
近日,一名因在中国贩毒被判处死刑的韩国公民被执行死刑。
据韩国外交部官员透露,该男子被判处死刑后,韩国政府通过多种渠道要求中方从人道主义角度重新考虑量刑或推迟执行。
但上述建议并未得到支持。
据报道,被处决者于2014年因携带5公斤冰毒以贩卖为目的而被拘留。2019年,他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20年11月,二审维持死刑,于近日被执行。
一、我们看到的是,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发生在我国,而且是中国公民犯下的。很少有外国人犯罪。
这是最常见的管辖权。但除此之外,我国刑法还专门规定了属地管辖。《刑法》第六条规定:在我国境内实施的一切犯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而只要其中一项犯罪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我国范围内,就可以。
不仅如此,《刑法》第7条和第8条还规定了属人管辖权和保护管辖权。无论是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还是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如果符合具体量刑条件,都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2、贩卖毒品犯罪是危害国家、危害人民、危害他人、危害自身的严重犯罪。
《刑法》第347条明确规定,只要销售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刑事处罚。
该条还规定,大量贩运鸦片一公斤以上、海洛因、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韩国人以贩卖为目的持有冰毒5公斤,自然构成贩卖毒品罪。虽然是贩卖未遂,但也是一起特别严重的案件。毕竟数额太大了。必须是死刑,立即执行。
3、本案的诉讼过程可以说是比较漫长的。他于2014年被拘留,直到2023年才被处决,历时约九年。
具体时间过程我们不了解,但从报道时间来看,较长时间主要占据两个时期:一是一审判决前,二是二审判决后(2020.11-2023).
对于第一个时间段,我们很难判断为什么时间这么长。最大的可能性是,很难证明贩毒是否是故意的,所以调查或补充调查一直在进行中。
毕竟,这涉及到此罪与他罪的问题。如果不能证明销售毒品的意图,只能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根据《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关于第二时间段,主要是二审判决生效后,最高法院还需要进行死刑复核程序。在这个程序中,犯罪分子可能是外国人,所以更加谨慎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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