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夫妻离婚怎么办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离婚率不断攀升,军婚也不例外。当兵的夫妻离婚时,当事人往往会面临诸多困惑。本文将详细介绍当兵的夫妻离婚怎么办,帮助当事人顺利解决婚姻问题。
一、当兵的夫妻离婚怎么办
当兵的夫妻离婚,需要按照民法典和军婚条例的规定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 向部队单位提出离婚申请
2. 部队单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给调解证明
3. 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 领取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现役军人不得申请离婚。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必须等待其退役后才能申请离婚。
二、调解在当兵夫妻离婚中的作用
部队单位在当兵夫妻离婚纠纷中扮演着重要的调解作用。部队单位会根据《军婚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部队单位将出具调解证明。调解证明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
调解不成功,部队单位将出具调解未成功证明。夫妻双方持该证明和相关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当兵夫妻离婚对子女的影响
当兵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是需要重点考虑的。根据《民法典》第38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具体而言:
子女已满8周岁的,优先考虑子女的意见;
子女不满8周岁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
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父母双方的条件,判决抚养权归属。
当兵夫妻离婚后,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应依法承担子女抚养费。
当兵的夫妻离婚,涉及部队单位的调解、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等多个方面。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妥善解决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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