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需要做到
疫情防控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挡口鼻。
2. 减少聚集活动:避免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做好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
4. 配合防控措施遵守当地政府和的防控要求,如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
5.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室内通风,清洁消毒居住和工作环境。
6. 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煮熟食物,避免食用野生动物。
7. 加强锻炼提高免疫力适度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保持良好心态。
8. 积极接种疫苗按照规定接种新冠,建立免疫屏障。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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