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骑车摔倒算工伤吗赔偿
一、哪些情况下算工伤
中午骑车摔倒算工伤的判断主要基于以下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上班时间的要求
如果职工在中午骑车摔倒,想要认定工伤,首先需要满足上班时间的要求:
上班时间,一般从职工到达工作现场并开始准备工作之时起,至下班后离开工作现场为止。
中午时间,通常不属于上班时间,但如果职工受单位指派或经单位同意在中午时间从事工作相关活动,则可以认定为上班时间。
三、工作原因的要求
职工骑车摔倒还必须与工作原因有关:
职工在中午时间骑车前往工作现场、处理工作事务或返回工作现场的,可以认定为与工作原因有关。
如果职工中午时间骑车外出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则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四、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要求
职工在骑车摔倒时,还需要承担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职工自身过错或违规操作导致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是因交通信号标志、道路状况或他人过错导致的,可以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
五、举证责任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由职工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摔倒与工作原因有关。单位也可以提供证据进行反驳。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本站在线律师问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