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担任北京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的知名法学家罗翔,在经历离婚后,陷入了一场有关探视权的纷争。作为一名拥有深厚法律素养的专家,罗翔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了积极的维护,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遇到类似情况的人有所帮助。
一、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父母双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尽管如此,现实中仍然存在探望权被阻碍的情况。
当罗翔离婚后被对方阻挠探视孩子时,他寻求了法律途径解决。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罗翔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并明确探视时间和方式。如果对方继续阻挠探视,罗翔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申请强制执行
在罗翔的案例中,他经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履行判决,阻挠罗翔探视孩子。罗翔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法院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冻结对方财产、限制对方出行等,以督促对方履行义务。
三、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起诉对方
除了申请强制执行外,罗翔还可以选择对对方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一方无故拒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探望子女。
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依然不履行探视义务的,罗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限制抚养权等。
罗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探望权被阻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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