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纠纷打架袭警,调解纠纷打架袭警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调解纠纷打架袭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调解纠纷打架袭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民警在打架调解现场被数十人群殴,民警和辅警受伤,你怎么看?
民警在打架调解现场被数十人群殴,民警和辅警受伤,你怎么看?
谢邀
在折叠回答里看到有人说喜闻乐见的,我只能说你的良心呢,一天到晚把警察喷成什么东西还希望在自己的生命有危险的时候警察给你换命,真是不要脸
从法律方面上讲,他们已经是聚众斗殴了,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面还有我就不打了,应该情节不算太严重,后面的用不着,但是这数十人拒捕,并且袭警,那这个是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也就是说这些人至少3年牢没得说,其实拒捕一般不会从重判,除非是重大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投毒罪,要怪就怪他们手欠,活该做牢,但是有一个情况不知道,就是他们打架的时候手里有没有拿东西,拿了就是持械聚众斗殴,那就是3到10年了
我认为.这种情况发生太多/问题是怎样去调解/用什么方法去控制混乱局面/这才是根本/为什么十几人针对民警和辅警呢?是不是工作方式不对/调解方法不当呢?/这里边要打一个 问号/作为执法人员/说话也许过于強硬/引起众奋/在应急处理上不当/才导致此事混乱/正起了一个反作用。/今后,还望执法者,遇事淡定冷静./把情况搞清,再下结论。/
我认为现在有的人法制观念淡漠,一言不和就开干。
2月17日,湖南回隆县龙井村发生了一起因会车引起的纠纷,民警出警调解时,遭到了一方当事人的不满,继而对民警进行围殴,致使四位民警受伤。
这是一起恶性袭警事件,人民警察代表的是国家执法机器,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民警进行殴打辱骂,民警在执行公务时,任何人都不能设置障碍。像这样的妨碍公务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据悉,已有三人被拘役,拘留,一人涉案未归。
中国是法制社会,一切问题都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不是靠逞勇斗狠,靠拳头来说话的,本来,一件小事,却由于当事人的无知无畏升级为一件刑拘乃至坐牢的大事,实在是咎由自取。
纵观这些袭警的”勇士”,都是40多至60多的人员,年纪真的不小,搞不懂为何做事这样不计后果?
事件概述:事件发生在湖南隆回县龙井村,被打的是沿口派出所一名副所长、沿口交警中队一名中队长和三民辅警。他们去龙井村,处理村民马某和马某奇因会车问题而打架的警情。被马某奇家属数十人用塑料凳和拳头围殴。副所长阳怡军受轻微伤,其他四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马某红等四人,被一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马某花因阻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十日。但仍有涉案人员未到岸。
先说看法,对于这些恶意袭警的人,必须严惩。
这些人也太目无王法了,想打谁就打谁。警察本是去处理问题的,却反被打。这群人还真个个都是英雄,应该给他们每人发个“英雄奖牌”。而且,这几个袭警的主犯,基本都是60岁左右的小老头、小老太太,真是活到老,赖到老。
之前打架,已经犯罪,又袭警,罪上加罪。居然没有一点法律意识,不知道打架、袭警都是犯罪行为。
四名主犯,犯了“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这回打好了,把自己打进监狱了。可以在里面好好反省反省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这下应该老实了,终于尝到野蛮的代价了。
其实,近年来,出现的暴力袭警事件,好像有上升的趋势。而我国,暂时还没有“暴力袭警罪”这个法律条款,来保护警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的权益和安全。
所以,应该尽快完善、出台相关法律,来保障民警出警时的人身安全。
对于此次暴力袭警的参与者,都应该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示警戒。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暴力袭警事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调解纠纷打架袭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调解纠纷打架袭警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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