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告处分影响期多长(部队行政警告处分对个人影响)
长江日报全媒体讯(记者黄峥通讯员胡晓萌编译)16日下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集中回访教育会议。2014年至2016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对83名在职党员干部以及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分各单位各部门来到市监察局会议室,接受回访教育。
那么,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后,影响会持续多久?
1.对受党纪处分的人员,影响期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职务调整
1.给予警告【影响期1年】
影响期内:
党内不得晋升
任何人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2、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影响期内:
不得在党内晋升或者推荐给非党组织担任高于原职务的非党职务。如果按照2003年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重警告,影响期为一年。
3.受到开除党职处分或者应受开除党职处分但无撤销党职处分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2年]
影响期内:
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者更高的党内职务。
四、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其党内职务自动撤销。
对于担任非党职务的,应当建议非党组织撤销其非党职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党内职务,也不得推荐给非党组织担任相当于或者高于原职务的职务。
五、被开除党籍的人,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其中,对尚未被开除公职的,其职务调整按照政治处分和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实施。
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含留党察看,下同)的,其党员、候补委员职务自动终止。委员、候补委员自愿终止职务的,应当报上一级党委备案。必要时,上级党委可以罢免下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
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汉族全国、省、市党代会代表终止代表资格,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按规定逐级报市委组织部。程序。是市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批准;是全国、省党代会代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批准后报省委组织部。其中,市级干部和部分非市级干部需要由市纪委给予党纪处分的,须报请市委批准党纪处分,并报请市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终止其代表资格。兼任区、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可以一并解聘。
区、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终止任职资格的,可参照上述程序,报上级党委备案。
2.受到政治处分、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1、给予警告的,处分期为6个月,不减少岗位工资、等级工资和津贴。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次年1月1日仍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满后,自处分解除次月起晋升。处罚期间符合正常晋升工资等级条件的,自次年1月1日起晋升工资等级。
2、给予记过处分的,处分期为12个月。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减少,但职级、职级工资等级不提升。
三、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限为十八个月。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和津贴不减少,但职级和职级工资等级不提升。
4、降级的,处罚期为24个月。从处罚后一个月开始,降一级。本级工资调整为下级对应的工资水平,按级别确定的津贴、补贴相应减少。如果我的级别是该职位对应的最低级别,我的工资水平将按照相关规定降低。受处分期间,员工不得晋升职级、工资等级。解除降级不视为恢复处罚前的级别和工资。
5、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处分期为24个月,撤销目前所有职务,同时降低职级、工资。自受处罚次月起,该岗位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每职级降低两级确定级别,最低降至27级。等级将逐步降低到与降低的等级对应的等级。工资等级、津贴和补贴根据新任职务和级别确定。新岗位未注明的,临时工资按原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算发放。新岗位明确后,多减或少减的工资将予以返还或扣缴。受处分期间,员工不得晋升职级、工资等级。解除开除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职务、级别、工资。
给予记过、大过、降级、开除处分,处分期满解除当年,符合正常晋升职级、工资等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工资等级。从次年1月1日起。
因多次违纪行为,同时受到开除等同类型多次处分的,或者在受处分期间又受到新的处分的,处分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3、受到撤销党级以上职务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降级并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设领导职务。
一、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处分的,降低一级(含一级)以上职务级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给予降级两级以上职务处分。
2、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降级一级(含一级)以上职务。
【同时受到上述两项处罚的,按照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3、新任职务的任期自任职之日起计算。原同等及以上职务的任期,不累计到今后晋升所需的服务年限内。
4、受组织处理的人员,受影响期间不得晋升或担任职务。
1.给予警告处分的【影响期6个月】
2、调离职务或调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影响期1年】
3、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开除、降级【影响期2年】
其中,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恢复相当于原职务的领导职务。
5、同时受到党政纪律处分并组织处理的
按照影响期较长或者处罚较重的规定,影响期不重复计算或者降低职务级别。
六、干部受到党政纪律或者组织处分后,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明确其职务或者分工,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职级待遇。党政纪律或者组织处分。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撤职的干部,要根据其一贯表现、业务专长等因素,酌情安排临时工作或者专门工作。
七、领导干部试用期内受党政政纪或者组织处分的,试用期终止,撤销试用职务。按规定不能降低职级的,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需要降低职级的,在试用期前职级的基础上降低职级,并安排相应的岗位。
影响期或处罚期的年度考核如何分级?
党员干部受党纪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受到党内警告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予判定为优秀等级。
2、参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因工作行为失误受到严重警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果你因为其他错误而收到严重警告,你只会写不确定的评论等。二流。
3、被撤销党内职务当年,参加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的;第二年根据新岗位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级。
4、留党察看当年,参加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的;留党察看当年的第二年,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仅写评语确定等级;当年受留党察看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仅写评语确定等级。
5、被开除党籍当年,参加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来确定等级。
受政治处分、纪律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受到行政警告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予认定为优秀。
2、记大过、降级、开除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仅写评语,无固定排名。处罚解除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罚的影响。公务员未参加考核或者参加级别不确定的年度考核的,当年考核年度不计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晋级、晋升工资级别的考核年限。
【领导成员受到政治处分、纪律处分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同时受党纪和政治纪律处罚的,根据党纪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罚的,取消其参加当年年度考核评价和评选各类先进干部的资格。
涉嫌违纪违法并被党政机关立案调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检查期间不确定等级。案件终结后,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规定补充等级;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根据受处分的种类,分别按照本条第(一)、(二)、(三)、(四)项的规定处理。附加等级考核材料应当及时纳入受处分人员档案。
影响期或纪律期满后重新任命有何要求?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的任免管理。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撤职的,一年内不再分配职务,期间酌情安排临时专门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年后可以重新就业:
1、问责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事态已趋于平静,重新任命不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2、干部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有良好的改正错误的态度,有积极的工作业绩,受到本单位干部群众的认可;
3、工作需要,有适合干部发挥作用和特长的岗位;
4、无其他影响聘任的情况。
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免职的领导干部,可以调任低于或者相当于原职务级别的职务。不得调任原岗位领导职务或原岗位监察部门及其处理的问题。相关职务一般不安排担任党政正式职务。
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撤职的领导干部的续任,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提出初步意见。干部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本单位党组织提交个人思想、工作等情况的书面报告材料。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是否安排其连任的意见,并征求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2、深入了解情况。重点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听取干部原工作单位和现工作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酌情对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民意调查,听取意见。干部与群众之间存在严重意见或者争议的,暂停任职。
3、向上级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汇报。拟续任的干部,必须书面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然后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4、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责任党政领导干部的续聘,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5、就业信息公开。连任决定作出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连任情况,包括干部的纠偏态度、工作情况等。并在被追究责任后重新任命。原因和程序。
受党政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罚或者处分期满后,品德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资格的领导干部,可以晋升担任职务。
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满后首次晋升的,不得担任原主管部门的领导职务或者与所提问题有关的职务。处理。
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满后首次提拔时,必须书面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在做出决定之前。调任、调任时征求上级机关人事部门意见的,不再征求上级机关人事部门意见。
五年内受到党、政、纪、组织处分两次以上的领导干部(因同一原因受到党、政、纪、组织处分的除外)一般不得晋升。
注:本办法适用于:中共党员干部和受党内政治处分或者组织处分的非中共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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